G3终端(上网本、手机)优惠选购-杭州、宁波
2009年6月12日
活动期间,杭州、宁波的移动客户在自有渠道/公开渠道购买指定随E行G3上网笔记本,绑定激活后即可获得相应额度的话费/上网费。详见表:
注:1、G3笔记本的话费和上网费的返还对象为您首次绑定的付费手机号码,且中途不能更换。
2、自有渠道购买客户,返还的话费和上网费入绑定付费号码的本金帐本;公开渠道购买客户,相应费用则均返充至馈赠金帐本。
3、话费首次返充时间为:在绑定激活后的一周内到帐;剩余话费按手机末位号返充规则返充。
4、上网费先扣后返,直至累计返充金额达到优惠设定值时结束。
5、上网费按专用科目返还的方式,需待您次月出帐后按手机末位号返充规则返充。
6、对于优惠返还的费用,您不可以转帐使用,不可退现金;除销号外,其它情况不影响返还。
7、优惠返还设有有效期,您购机后逾期不进行绑定的,视为自动放弃优惠,优惠费用将不再返还(目前此次全网包销产品的有效期明确为:2009年购买的笔记本,必须在2010年12月前绑定)。
8、G3笔记本内置号码和付费手机号码一一对应,不能一对多或多对一绑定。
说明:
1、首次话费充值时间为客户参加活动的次日,次月起按手机末位号返充规则执行。
2、自有渠道购买客户,话费返充至本金帐本;公开渠道购买客户,话费返充至馈赠金帐本。
3、除退网外均不影响返充。
